2009年10月份,魏四找到我说现在开矿赚钱,并谎称他在马村区委工作,社会关系较广,有门路,让我找上20多万块钱,还说由他入社会干股可以挣钱,开矿的批文,他能办成,一边办证,一边赚钱两不误,结果我与王怀碌、赵长市、王玉彪三人听信了魏四谎言,每人投资6万元,在修武县西村乡虎路峪成立魏四石料厂,魏四又任命魏学中(魏四的哥哥)当厂里的会计,就这样石料厂的财务大权就由魏四、魏学中弟兄二人控制。其间,魏四不上班,也不办批文,只管收钱,到济源钓鱼。
石料厂被勒令停产后,价值34.5万元大型铲车一部出租所得,也不结算,公布帐目。自诉人多次追要投资款,魏四却拒不支付。